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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中國時報專欄「救救海外運毒的孩子」

(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駐印尼聯絡官李堅志)

過去台灣人在東南亞地區所涉及的毒品犯罪,在南洋群島的菲、印、馬地區多以境外製毒工廠為主,出口毒品回銷台灣或日、澳等地;在中南半島的越、柬、泰、緬涉案國人,則以運輸毒品(海洛因)銷入台灣或轉口他國為主。隨著新興毒品的崛起,毒品市場從過去的東南亞生產出口台灣,到現在印尼毒品消費全仰賴進口,價格水漲船高,台灣運毒集團覬覦暴利趨之若鶩,台灣人到印尼運毒的案例層出不窮。

近年來發現在印尼監獄內毒品犯受刑人,甚至面臨判死的被告,出現了一群懵懂無知的台灣年輕人。近3年來在印尼涉毒被捕國人約50餘人,是過去20年的總和,而且年齡層大幅降低,普遍在20~30歲之間,罪名則以運輸毒品為主,因為毒品供需市場急劇轉換,販毒集團吸收大批年輕人涉險赴外運毒。

「販毒賺錢,運毒送死」,這群無知的孩子,其中不乏大學生,但法律觀念欠缺,老以台灣生活的有限經驗,天真地以為其他國家跟台灣一樣,犯錯一定會得到原諒。他們不知道這世上有些錯是犯不得的,當媒體報導台灣法官輕判運毒嫌犯,當台灣司法模糊是非,怎麼樣殺人都不會判死,再重的罪都可能輕判交保,這樣的誤解造成台灣年輕人對國際法律的無知。

 

血淋淋的例子:今年7月在印尼萬丹省Anyer 海灘查獲走私運毒1公噸安毒案當中,年僅20出頭的廖姓嫌犯,事後坦承為了5萬台幣酬金挺而走險,聽從集團指示來印尼開車運毒。7月13日凌晨,他費盡氣力搬完船上的毒品,還要負責駕駛載滿毒品的休旅車,發現事跡敗露,企圖衝撞警察的攔截圍捕封鎖線,遭遇掃射,眼見身旁陳姓嫌犯中彈,腿部鮮血直流,這孩子被捕後,驚恐慌張地一再重複質問一句話:「警察為什麼可以開槍?」看來這群孩子習慣了台灣環境,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沒有絲毫警覺,認為警察不可隨意開槍。

另一例,今年初,賴姓大學生在自己大腿夾藏運送3公斤安毒,在台北搭機企圖闖關印尼於機場被捕,事後也供稱不過為了賺幾萬台幣的外快。當被送往警局拘留所,竟然追問:「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可以被遣返回台灣?」他以為所有台灣人在國外犯罪,都像媒體上常看到的電信詐欺犯一樣,是可以被遣送回台灣審訊後輕縱的。

這群無知的孩子,他們幾乎沒有謀生技能,很容易為了一點錢被騙來運毒;他們是如此缺乏法律觀念,死到臨頭還傻呼呼地不明就裡。這就是我們的教育成果!教育才是根本,拒絕毒品且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,才可能救這群運毒的孩子 。